1) 定语位置的调整
汉语的定语,无论是单用还是几个连用,通常都放在所修饰的名词之前。而在英语里,单词作定语时,一般放在所修饰的中心词之前,词组,短语和从句作定语时,则放在所修饰的名词之后。汉语的定语译成英语时,有的可能是单词,有的可能是短语,有的可能是从句。对这些成分的安排,要依据英语的语言习惯来处理。反之亦然。
例1 实现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是一项我们必须努力完成的任务。
译文: The socialist modernization of our country is a task that we must do our utmost to fulfill.
汉语中作"现代化"定语的"社会主义"在英语中只需要一个单词socialist 就可以表明,按照英语的习惯,放在所修饰的中心词modernization之前。但是原文中"我国"翻成英语就不是简简单单的一个词了,而是一个介词短语of our country,置于中心词"现代化"之后,成为后置定语。英译时,"任务"的定语"努力完成的"是一个从句that we must do our utmost to fulfil,按照英语习惯,应放在所修饰的中心词task之后。
例2 She was very happy to meet the artist who painted the picture.
译文: 她很高兴能够遇到那幅画的艺术家。
全句的宾语是"艺术家",英语里修饰the artist的成分在the artist之后,这是英语表达习惯所规定的。但是转换成汉语时,就必须把定语修饰成分提前到中心词"艺术家"之前。
2)状语位置的调整
汉语中状语习惯于放在主语之后,谓语之前。但有时为了强调也可以放在主语之前。英语中状语的位置要灵活得多。就单词状语而言,它可以位于句首,句中,句末。较长的状语常被置于句首或句末,句中的情况极少。因此,在汉英,英汉互译时,状语位置的变换调整极为复杂。
例3上星期五我们在那家新餐馆尽情地吃了一顿。
译文:We ate to our hearts content at the new restaurant last Friday.
原文中,"上星期五"放在句首,并且在"那家新餐馆"之前,而译文中却将时间状语和地点状语的位置颠倒了过来。这样一来,既准确地表达了原文意思,又符合了英文语序习惯。所以我们可以得出结论:英语里如果句子既有地点状语又有时间状语,一般地点状语在前,时间状语在后。汉语里则往往把它们置于句首或谓语前,而且通常时间状语在地点状语之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