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2013年上半年PETS报考简章
全国英语等级考试(简称 PETS )是教育部考试中心设计并组织实施的全国性英语水平考试,用于测试应试者的英语能力和水平。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规定,现将天津市 2013 年上半年全国英语等级考试( PETS )报考简章公布如下:
一、开考级别: 2013 年上半年 PETS 考试开考级别为一级 B 、一级、二级、三级。
二、报名条件: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规定,报考者不受年龄、职业、学历、性别、民族等条件限制,可选报任一级别,不必逐级报考。各级别均可报考全项(笔试和口试),也可单独报考笔试或口试。
三、报名手续:报考者一律凭本人身份证(未成年人凭户口本、军人凭军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和近期正面免冠同一底版一寸浅蓝色背景的照片两张,在规定的时间到报名点办理报名手续。 有保留单项合格成绩的考生报名时须携带上一相邻考次的单项合格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四、报名、考试时间:
报名时间: 2012 年 12 月 11 日—— 15 日
考试时间: 2013 年 3 月 23 日—— 24 日
五、保留成绩:上一考次参加笔试和口语考试仅其中一项合格的,本次只须补报未合格项的考试。单项合格成绩只保留一次。
六、合格证书:口试和笔试成绩均合格者,由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全国英语等级考试合格证书》,若单项(笔试或口试)合格,由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单项合格证书。
七、相关政策:
1. 在天津市部分高职院校自主招生时,取得 PETS 二级以上(含二级)合格证书者享受加分的照顾政策。
2. 在天津市春季高考录取中,取得 PETS 二级以上(含二级)合格证书者优先录取。
3. 参加天津市 PETS 考试,取得二级及其以上笔试成绩合格者,可免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英语(一)、物流英语课程;取得三级及其以上笔试成绩合格者,可免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英语(二)、艺术专业英语、农业科技英语(二)课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