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战场在罗马是一种特权,权势阶层愿意为此付出这么大的力气,是因为战争之中有好处。那是在生活条件相当艰苦的文明之初,还没有发明火药,战死沙场的几率并没有比死于其他自然原因的几率高出很多。或者换个角度也可以说,人命并不是很值钱。在古希腊,两个方阵的对垒,获胜的一方死亡率通常约为5%,而负败一方则约为15%。
因为士兵身上都有盔甲保护,刀枪的伤害并不严重,除非长矛不幸刺中了暴露的部位。而伤亡最严重的,往往发生在负败的方阵乱了阵脚的时候,退却之中行动不便的士兵们自相践踏。
那时的罗马虽有贫富之分,但是所谓的富贵之家也只是富农或是小地主而已,不少人还自己从事耕作。在土地上谋生活,收获毕竟有限。而外出打一仗,却往往可以收得许多战利品,土地,粮食,农具,牲畜,财宝,甚至俘虏也可以带回来当奴隶。战利品的瓜分,参战的人才有份,而且是论功行赏,等级高的人分得多一些。久而久之,形成的是一个军事化的农业社会。年轻的罗马人从小就接受当兵打仗的训练,年纪轻轻就上过战场,养成勇猛好战的品格,守纪律,听指挥。战争中的勇敢是最为让人称道的品德,富贵家庭最向往的是战争中所赢得的荣誉。这不单单是在古罗马,在古希腊也是类似的情形。就连一代哲人苏格拉底受审判,替自己辩护的时候,也没有夸耀自己满腹经伦,博才多学,却提到自己曾经为雅典上过战场。
到共和时期,参战资格的划分,还关系到每一个公民的政治权力。城邦里的大事,比如说选举执政官及其他官员,讨论开战、和平等等,都由百人队聚在一起开会投票决定。投票时,首先是百人队队内投票,决定取向。然后才是大会总体唱票,每个百人队派一个代表宣布队内投票的结果是支持还是反对,算作一票。代表着富人的骑兵队加上一等公民,已经拥有98个百人队,也就是98票,超过了半数。所以,城邦里边的大部分事情,是由他们说了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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