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特殊犯罪主体
2、间接故意
3、事后防卫
4、未遂犯
5、危害公共安全罪
6、职务侵占罪
二、简答题(每题5分,共20分)
1、什么是刑法上的意外事件?其具有哪些特征?
2、什么是主犯?主犯分为哪几类?
3、故意杀人罪与故意伤害罪的主要区别是什么?在司法实践中,主要从哪些具体的案件因素来区分?
4、简述挪用公款罪在客观方面的表现。
三、案例分析(从以下2个题中选做1个,共2题,每题10分,共10分)
1、王某,男,35岁,某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某日下午三时许,王某与宋某等人酒后到一水库洗澡。正在附近浅水区玩耍的吴甲(11岁)、吴乙(13岁)兄弟也来到王某等人之间,与王某等人在水中相互泼水嬉闹。当其他人陆续上岸时,王某先将吴乙推开,吴乙潜入水中从王某身后游向西岸,尔后,王某又将与其继续嬉闹的吴甲一手托其腹部,一手拥其臀部,向深水区用力推去,吴乙见状大喊:“俺弟弟不会水。”但王某已将吴甲扔到了深水区,吴甲即下沉。吴乙在岸边高声呼救,王某站在浅水区未动。约5分钟后,与王某同来的宋某听到呼喊,即潜入水中寻找,但吴甲终因溺水而死亡。
问:王某的行为构成什么罪?其主观罪过是什么?为什么?
2、左某,男,30岁,无业。
外地来京务工人员魏某经常乘坐往来于住地与工地之间的公共汽车,并多站在女青年背后,趁人不注意时做一些下流动作。一次其正在实施下流行为时,被同在车上的左某看到。魏某到站下车后,左某便一直尾随其后,直到进了魏某的单位大门,左某上前谎称自己是公交分局的民警,让魏某跟其到分局走一趟,并说:“如果现在交了罚款就没事了。”魏某只好将身上携带的2600元钱全部交给了左某。此后两个月中,左某先后6次找到魏某,从他手中拿走了10000余元钱。
问:左某的行为构成什么罪?为什么?
四、论述题(从以下3个题中选做2个,每题15分,共30分)
1、论述犯罪客体的分类及其意义。
2、论述犯罪未遂。
3、论述洗钱罪的客观方面表现。